京山两企业荣获103.52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奖
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凯 通讯员宋娅萍 张容)近日,京山市向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和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拨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33.12万元、70.4万元,总计103.52万元。
此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兑现,充分发挥了京山市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是激励企业继续保持科研劲头的有力举措,有效调动了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对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助推京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京山市抢抓建设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契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及时兑现各类惠企资金,确保各类创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企业创新热情进一步提高。
该市积极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实行面对面答疑解惑,实打实解读政策,点对点推送政策,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推动校企精准对接,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项目申报辅导服务,针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做好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已组织辅导企业申报省级揭榜挂帅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