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三峡绿水青山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牟伦祥

我出生在三峡库区的一座小城,从小饮用长江水,沐浴三峡风,长大后从这里走向社会,最终成为一名长江生态检察官。我用行动反哺家乡,守护这片山水。

那年4月雨后的一天,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有一个非法码头长期作业。我和同事着便装到现场暗访,只见码头修建大量非法建筑,破坏了原有植被,造成区域性水土流失,一股浑浊的泥水排进清澈的长江。我们还观察到,码头在装卸作业过程中,有大量的货物杂物、废料抛撒江中,影响长江水质。

岂能让恶魔祸害母亲河?我们义愤填膺。当年5月26日深夜,电闪雷鸣,暴雨如注,分管领导带领我们赶赴现场取证。当时,一艘货轮正在卸沙,有3辆卡车在装运,我们表明身份后,拍照、录像、做询问笔录,收集固定完证据已是次日凌晨两点。5月28日,我所在的检察院决定立案,随后向港航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该局责令企业停止码头装卸作业,限期拆除设施设备及非法建筑物,补植复绿,修复生态。

晚秋时节,我们再去检查,原码头处已被青草和绿树覆盖,生机勃发,绿意盎然。此时,三峡库区蓄水达到175米,长江成为宽阔平湖,烟波浩渺,山水相映,美不胜收。

绿水青山是我们向往的美好家园,三峡地区树木繁茂,生态环境良好,但总有些见利忘义之人,为了一己私利,盗伐林木。对此,我们果断出手,打击犯罪,绝不手软。

48岁的奉节县农民刘某,为加盖烤烟房,私自购买砍伐村民自留山上的马尾松等树木187株,活立木蓄积量20余立方米。公安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子交由我办理。我提审刘某,刘某痛哭流涕,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得到法律从轻处理,自己愿意购买树苗重新种上,弥补过失。经我调查评估,刘某诚实守信,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支持。后来,刘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责令种树30亩。

初春时节,万物复苏,我专程到案发地监督刘某是否兑现承诺。刚进村,看见刘某在亲友的帮助下,正在栽树,他对旁人说:“既然犯了法,我就有义务重新将树苗补上。”此后一年半时间内,刘某共补栽松树20亩、杉树10亩,并加种桑树苗200亩,他主动邀请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平常不忘对村民进行保护林木的宣传教育。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草木郁郁葱葱,碧绿苍翠,树苗随风摇曳发出沙沙声响。这是去年7月,我回访非法采矿地生态修复时见到的景象。

3年前,这里的地形地貌和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向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石灰岩进行加工销售。经认定,两年时间里,向某共计开采石灰岩8900余立方米,损毁林地面积达4252平方米。

那天气温陡降,冷风嗖嗖。我与林业执法人员、地质工程技术人员一同来到现场实地踏勘,只见矿山原有植被破坏殆尽,山体大面积裸露,雨季来临极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当务之急是尽快修复受损的生态。为了引导犯罪嫌疑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我多次对向某开展释法说理,晓以利害。向某表示,愿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随后,向某按照协议投入近20万元,有序推进地形地貌恢复治理、灾害及隐患治理、土壤修复、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在我们持续跟进和督促下,4252平方米土地完成复绿复垦,青山的“伤疤”终于被抚平,附近村民欣喜不已。

我在长江生态检察官岗位上工作五年了,受过委屈、遇过危险、遭过恐吓,更多的是赢得了群众的掌声。如今,我仍用脚步丈量三峡山山水水,用责任护佑库区一草一木,尽管前路坎坷,任重道远,但我会牢记初心使命,一如既往坚定向前走,为守护三峡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尽到自己绵薄之力。因为,三峡是我热恋的故乡。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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