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检察院:出庭公诉进驾校 “准司机”从学法开“驶”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温珉玥) 6月7日上午,丹江口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和市公安局车管所,把庭审搬进“驾考中心”,开展集中庭审活动。

据了解,此次庭审共组织全市驾校教练、驾考学员共计100余人参与旁听。旨在从源头上预防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推进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现代化要求,合力构建“前端预防、后端打击”的醉驾案件治理模式。

此次庭审活动,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庭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等,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两个月十五日至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对饮酒驾驶、违规驾驶的危害性开展了法治教育,警示驾校学员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给“准司机”进行了一场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被告席和旁听席仅一栏之隔,却是天壤之别,违法和守法只一念之差,却是两种人生。该院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既是教育也是镜鉴,让“准司机”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危险驾驶带来的惨痛教训,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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