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证书核查 强化施工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6日消息,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及劳务)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核查范围为,对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于今年1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证照分离承诺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及劳务)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投入情况,包括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资金预算计划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台账、相关票据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等情况;企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企业人员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保险机构出具的“三类人员”本年度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保险机构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本年度意外伤害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落实情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