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跟庭监督公诉活动

鲁网8月30日讯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进行跟庭监督,着力强化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围绕犯罪事实依次向法庭举证、质证,证明程序流畅、逻辑完善,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释法说理透彻,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接受法律处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受邀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旁听,对检察官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的综合表现进行了现场实时监督。

庭审结束后,受邀人民监督员围绕着公诉人庭前准备、节奏把握、实战表现、取得的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集中评议并发表了监督意见。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活动,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也提高了自身法律监督意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有力指控和惩治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正义。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法庭是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活动的表现,扩展了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监督促公正,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深化完善旁听庭审工作机制,以阳光司法助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讯员 刘淑宁)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