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记者帮|八府庄园东区买水限购10吨 业主:物业是服务还是添麻烦的?

每次买水只能买10吨,这让西安市八府庄园东区的业主觉得很不方便。

“10吨水就用不了多久,碰上周末没水的时候,物业的人还常常不上班,非常不方便。”9月9日,有业主反映说,夏天用水量大,10吨水也就用上两三周,频频需要买水,如果不巧碰上周末没水就糟糕了,因为物业周末的人不上班,没办法充值,家里只能断水。

“物业这是给业主服务,还是添麻烦?”该业主说,小区物业服务不给力,电梯整天坏,老让人爬楼回家,有些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就拖欠物业费,物业应该是为了催收物业费,就限制了购水数额,每次买水时就先查物业费,物业费交了才能买水。“这是两码事儿,谁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而不是限制所有人正常买水。”

针对此事,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收费系统就是这样设置的,一天只能买10吨水,可以第二天再买,周末是可以充值买水的,业主家断水了就到物业来充值即可。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八府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会由对接该小区的人了解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第六十七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水电使用进行限制,无论是限制交水电费的金额还是其他方式,都是违法的。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