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一男子涉嫌不正当竞争销售医疗器械被罚款
9月27日,记者获悉,为方便骨科耗材销售,海南兴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多次向定安县中医院骨伤科主任行贿累计64万元,因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被依法予以罚没款30万余元。
据介绍,今年6月24日和7月1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兴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某某就其涉嫌不正当竞争销售医疗器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调查,章某某承认自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通过多次向定安县中医院骨伤科主任行贿,并得到该医院骨伤科主任在骨科耗材销售方面的帮助,累计行贿金额为640000元。
今年7月1日,海南兴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的《说明》中显示,因为时间过长,其向定安县中医院销售的医疗器械相关单据已经过了保存期,所以没有保留下来。2018年至2020年1月向定安县中医院销售的收入为3641098元,进货成本为1711680元,税收、业务技术支持及部分管理费用1088128.45元,销售费用640000元,获利201289.55元。
经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海南兴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对此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01289.55元,罚款1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128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