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蓉城星海”计划 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印发

实施“蓉城星海”计划 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卫星互联网作为未来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基础设施。今年初,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政策”),按照“卫星星座与城市基建一体融合、卫星产业和城市发展双向赋能”的思路,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应用示范、共建产业生态4个方面制定12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获悉,为确保专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成都将围绕实施“蓉城星海”计划、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行业应用牵引、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四个方面提出16条细化举措。

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地面站网节点

《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实施“蓉城星海”计划,对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商业卫星,按卫星发射重量1万元/千克的标准,给予卫星拥有企业单颗不超过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卫星发射奖励。支持企业自建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地面站网节点,对于单个站点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按单个站点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

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产业发展生态。《实施细则》明确,支持企业为卫星研发、生产、发射、在轨运行等产业环节购买商业保险,按企业上年度购买保险费用的30%,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奖励总额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25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万元。

实施链主企业带动计划,围绕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对采购符合条件的卫星及应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关联企业除外),年度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的,次年每增加100万元采购金额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引进、策划、组织一批国际性、专业化的卫星及应用产业展会、专业赛事和学术交流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活动投入的50%给予承办方最高150万元补助。

支持以区(市)县的重点产业功能区或园区为核心,创建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领域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对首次入选以上集群的核心支持产业功能区或园区的专业化运营机构,按入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争取星网、北斗、高分等卫星及应用重点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围绕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细则》鼓励企业积极争取星网、北斗、高分等卫星及应用重点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民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的,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对于实际投用并面向行业开放的中试平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连续3年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行补贴。

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在强化行业应用牵引方面,支持各类卫星应用终端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

实施“卫星赋能城市”行动,根据项目创新带动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示范引领作用等指标,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特色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单个项目、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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