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文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鲁网8月3日讯 (记者 王一凡)8月2日上午,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飚,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小玉出席发布会,日照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洪彩主持发布会。

谢飚介绍了《决定》出台的过程及意义。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门作出决定,为日照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人大履行监督权的一种特殊方式。《决定》的出台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激发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和参与热情,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决定》中对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主体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的要求,有利于形成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人大支持检察监督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小玉通报了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用心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民事公告等61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0件,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18起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60余项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推广。

王洪彩对《决定》的内容进行解读。《决定》的出台为日照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和依据,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人大支持检察监督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日照检察机关将以《决定》的出台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和人民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重心,突出办理影响大、效果好的高质效案件,推动解决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诉讼受损问题,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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