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单位内部房”?兰州警方破获40起诈骗案,涉案金额2420余万!

买房时,面对所谓低价“内部房源”,你看中的是“馅饼”,对方给你设下的可能是“陷阱”。近期,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破获以“出售单位内部房”为由的诈骗案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2420余万元,追赃挽损800余万元。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110万的房子,60万就能‘捡漏’”

2024年1月底,西固公安分局先锋路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一连几天,辖区某小区门口都有数十人聚集,出于职业敏感性,民警主动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部分群众称通过一名自称是“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的王某处,购买了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另一部分群众则是意向购房者。

其中一名“购房者”巨某表示,自己通过王某,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市场价110万元的房子,并向民警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购房发票、银行回执单等材料。

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巨某提供的购房发票,发现该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属地并非甘肃省,提醒巨某通过专业机构鉴定一下发票的真伪,谨防因贪图便宜导致上当受骗。

巨某将该购房发票送经专业机构鉴定后,发现是假发票;进一步到其他权威机构查询后,发现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均系造假,怀疑被骗,遂前往先锋路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先锋路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想要房子,就得一切听我安排”

通过对该小区开发商进行调查走访,民警了解到,王某向巨某出售的房屋开发商并未对外进行销售,其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开发商所有,王某涉嫌诈骗的可能性极大。

3月28日,民警在兰州市西固区某小区将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对其谎称是“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通过偷换房屋门锁,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诈骗巨某6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王某伪造的假合同等。

据王某供述,她通过该小区地下车库进入内部进行踩点,确认开发商尚未对外进行销售的房屋位置,然后通过网络联系开锁公司更换房屋门锁,后又伪造“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工作证,对外谎称有一批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低价销售,从而实施诈骗。

民警通过对王某名下9张银行卡近5个月银行流水进行研判,发现有大量资金流入,王某以同样手法多次实施诈骗的可能性极大。于是民警决定扩大侦查范围,开展案件深挖工作。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先后有24名被害人通过亲戚朋友相互介绍的方式,以低于市场价约三分之一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了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

经查,王某抓住被害人想低价购买房子的心理,要求被害人遵守所谓“潜规则”“闷声占便宜”,在被害人完成转账汇款后,将大部分被害人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收走,还声称“想要房子,就得一切听我安排,否则不卖给你”!

“我对钱没有概念,花钱就是为了开心”

为进一步固定犯罪证据,民警依法对王某住所进行了搜查。经搜查,共扣押《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银行存根等书证354份、钥匙70余套,制作的假水卡、假电卡、假燃气卡等25套。

民警依法对王某住处进行搜查。

民警先后前往银行、税务、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40余家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梳理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1400余页,整理案件卷宗34本,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民警前往相关单位调取证据。

在深挖余罪过程中,民警发现自201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低价出售安置房、铺面等方式,使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实施诈骗13起,涉案价值768万元。

在调查涉案赃款去向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声称“我对钱没有概念,花钱就是为了开心”。

通过对涉案资金进行研判审计,民警发现王某诈骗所得的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挥霍,500余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另赠送给其“网恋男友”房产、豪车、首饰名表等累计价值980余万元。

警方扣押的涉案车辆。

为尽量挽回被害人损失,民警兵分两路,历时14天,辗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万宁市,内蒙古通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4省6市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共追回赃款赃物共计价值8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已移送起诉。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李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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